第三章 御女心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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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混混小子闯江湖》第三章御女心经在线阅读 秋解琴一身白衣站在院中,楼上的灯光照在她的裙上,形成一道金色的镶边,更让她显得婷婷玉立,美丽绝伦。

     今晚魔教的来犯没有对她造成影响,刚才所中的毒这时也已经解了。

    她把秋不归送回房之后,发现屋顶上还有人,就反了回来。

     一开始她就发现屋顶上的人了,只不过当时以为他也是跟魔教余孽一伙的,就没有在意他。

     但现在魔教的人都走光了,他人还没走,刚才也没有出手帮那些黑衣人,想必他是另外的一伙人了,而且此人很善于隐藏气息,内力应该会很好,也算得上是一个一流高手了。

     按照一般的江湖常识,她的推断是没有错的。

    但小凡确是一个例外,神偷门的轻功和一般门派的轻功相比,有一个很好的功能,就是它很容易隐藏施法者的气息,让人很难发现。

     因为它的运气方法与其它门派的不同,一般门派都是从丹田里输出内力,散到全身各处,才能把内力运用起来,让施法者隐藏气息、身轻如燕。

    但神偷门的内力却可以储蓄在四肢的经脉里,要用时直接拿出来就可以了,不需要通过丹田。

     其他人就很难感觉得到内力的流动,就很难发现运用它的人了。

    刚才小凡之所以被扔飞镖的人发现,很有可能那人是一个高手。

     但也只是容易隐藏而已,在其它方面就没有太大的优势了。

    所以小凡被高手发现了的话,想要逃是不可能的,只有被蹂躏的份。

    老赵把它说得那么神,确有吹牛的嫌疑。

     小凡从小就跟着老赵练轻功,至于内功、剑法什么的小凡也很想练,为了这个小凡不知买过多少酒孝敬老赵了,不过老赵每次都是不咸不淡的说:“先把轻功练好。

    ”小凡始终都没能练成一招半式。

     小凡总是觉得老赵是在骗他的酒喝,好像他也只会点轻功而已。

    不过小凡也懒得揭穿他了。

     总的来说,小凡是那种躲得很好,身手只是很一般的小角色。

     此时秋解琴发现他,小凡可不想落得同那些黑衣人一样的下场,小凡一转身就飞向对面的大街。

     秋解琴一看小凡那笨拙的身法,就感到很奇怪,这个“高手”连二流都算不上。

    但她也没有再深想她为什么判断错误。

     她快速地拔出长剑,轻轻一挥,一道白色的剑气就朝着小凡飞去。

     小凡听到拔剑的声响,眼睛的余光也看到白光一闪,他知道这是秋解琴发出的剑气。

    难道就这样挂掉了吗,小凡无奈的想到,只不过是偷听一点无关紧要的事情罢了,不用杀掉我这么狠吧。

     不过秋解琴没有听到小凡心里的哀嚎,剑气还是冲着小凡飞去。

    眨眼间就飞到了小凡身后。

     眼看小凡就要被开膛破肚,但幸好小凡的人品不错,由于距离太远,剑气到达小凡身后时就已经没有了伤人性命的威力,速度慢了下来,但这样也够小凡受的了。

     “噗”的一声,白色的剑气击中了小凡的屁股,空中顿时飘出了一大片血花“啊!”一股巨痛从屁股传遍了小凡的全身,让他情不自禁地喊出声来,还好剑气没有把他分成两半。

     小凡也顾不得正在流血的屁股,忍着剧痛,惊慌失措的飞向大街,马上就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 秋解琴看着洒在地上的血迹,想到这人的武功这么差,应该只是一个小毛贼,抓到了也问不出什么,而且华山派诸人的武功还没有恢复,还要靠她来保护,也就不去追击了。

     幸亏如此,小凡才逃了出来,要不然他那三脚猫的功夫怎么能逃得了。

     哎呦,这个小娘皮真够狠的,一照面就拔剑砍人,这个也就算了,你说砍就砍吧,也不找准点角度,那里不好偏偏要砍我的屁股。

     回去的时候要是被老赵看到我这副惨样,一定会被他笑死的,而且还是被女人砍的。

    小凡郁闷的想到。

     此时小凡藏身在街尾一处废弃的楼阁上,他小心翼翼地查看着屁股的伤势。

    只见屁股上有一道一尺的血痕,血正从里面流出来,染红了背后的裤子。

     小凡忙从怀里拿出老赵给他的金创药,小心的地敷在上面,顿时伤口处传来一阵凉意,也没有刚才那么痛了。

     顺着楼阁,可以看到街上的景象,洛阳城还是那样的繁华,不过现在已经是深夜了,街上没有行人,只有各个大宅的灯笼散发着淡黄色的灯光,给沉睡中的洛阳增添了点生气。

     经过这么一闹,小凡也觉得有点困,现在伤口已经止血了,不过想要躺着睡觉还是不行的。

    小凡只好捡来一些稻草铺在地上,然后趴在上面。

     那个美丽的白衣少女原来是华山派的啊,怪不得武功这么好。

    想象着少女的美丽容颜,小凡的心里就是一阵狂跳。

    小凡不是没有见过女人,在洛阳的街上一抓就是一大把。

     以前去光顾那些富商的时候,也有见过那些富家小姐,本以为她们就是美女了,但是跟这个白衣少女一比,就像是野草跟牡丹的区别,完全不在同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