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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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志皓对花一向钝感,有人曾与他说月季不是玫瑰,他要反应很久才转得回神,可如今坐在玫瑰园里,忽然明白为什么人人都拿玫瑰做爱情的圣物,浓烈、郁馥、带着微酸的几乎要腐败的气息,太像爱情的痴迷沉沦。

     怎么会这样,志皓看自己的手指,忽然间很多事情都可以想通。

    他做了多年的经济,经手的艺人有比靳辰更花的,更过份,更恶劣,他从来明哲保身,决不会犯傻到提醒劝告。

    可是遇上他,忽然就变成冲动新人,多年功力尽毁,只因他想让他变得更好。

     太可笑了,萧志皓,你在搞什么? 这个人不是你可以觊觎的,在他手下死掉的亡魂无数,那样如梦如幻的美人他都可以随便放弃,你又算什么? 更何况他还是个男人。

     你是有未婚妻的人,青梅竹马,相识多年的好友,彼此知根知底,结了婚,生小孩,养大教大,一生不知道会过得多么充实迅速。

     “哎?饿死鬼?吃饭了……”靳辰在房间里高喊。

     “来了!”志皓努力微笑,扑扑身上的土,还好清醒得早,再不能这样犯傻下去了。

     生活与靳辰之前描绘的全无分别,每天早上去跑步,踩过带着晨曦的青草地;去牧人的草场帮忙放羊,看他们挤牛奶羊奶,做成奶酪,新鲜买下,无论是煎羊排还是煮蘑菇汤都是会让人上瘾的美味。

    多看了几次,发现靳辰做菜也就这么几招,不过是煎煎煮煮,把现成配好的调料狂撒,但是对于一个单身男人来说已经算是神技。

     只有志皓忽然变得前所未有的乖巧,不再冲动吵闹,靳辰的所有问句,他都会点头称是,搞到当老板的开始不好意思,只得说:大不了那五成薪水还是照样加给你好了,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好为这点小钱委曲求全。

     志皓喏喏连间,心里却苦笑。

     这方草地像是有毒,日子过得比别的地方慢,每一分钟都丰满厚实,在这里享受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沉默。

    靳辰果然不再提有关那个他的事,也不提及他的历任情人,只是交换童年的趣闻,志皓由此知道他十四岁时就独自去纽约求学,十八岁在时尚杂志做助手小工,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