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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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好了,只是看不见了,疼仍然是隐隐的疼,况且也不是咬一口那么简单,我的血呢?” 孟扶荞的眸色一黯,连说话声都低沉了下去,“我可以还给你。

    ” 房间里乍然出现一股新鲜铁腥气,孟扶荞的掌心鲜血淋漓,像是皮肤绽开细细密密无数伤口,“血还给你,疼也还给你。

    ” 盛萤仍是背对着孟扶荞,只是身形略微停顿了一下,她轻轻叹口气,温声道,“还,是要把我失去的再补给我,你这叫浪费,不叫还。

    ” 陈巧雪还缩在椅子上,她也不清楚现在是个什么情况,怎么两句话不到场面就变得这么血腥。

     盛萤跟陈巧雪不同,陈巧雪只是个陌生人,盛萤与孟扶荞已经相处近两年,她其实知道哪句话哪个字惹到了自家血尸。

     盛萤又叹了口气,“对不起,我知道你不是自愿要咬我那一口。

    ” 那是血尸诞生之初就深入骨髓的欲望,不只是吃人肉喝人血,更接近于吞噬一切,其中同类排在优先级,而与血尸最相近的一是亡魂,二是生人。

    同类与亡魂不常有,人却遍地都是,当吞噬的欲望夺取理智,血尸比厉鬼还要残忍嗜杀,而孟扶荞似乎曾经达到过这样的状态,甚至吃下过同类。

     孟扶荞常常会觉得饿,却很少喝盛萤的血,她用人类的食物来填补欲望,但据小玉所说成效不大,血尸就是为了同类相残肃清厉鬼而存在的,人血人肉都已经是替代品,而孟扶荞真正需要的是能填补欲望的东西,饭菜甜品吃与不吃更接近于个人爱好。

     理智丧失导致同类相残是孟扶荞的逆鳞,她想掌控欲望却屡屡失败,而失败的表象就是判官被她咬得那一口。

     尽管盛萤知道自己不是故意,但那话听起来确实扎人,以血尸天生暴戾的脾性来说孟扶荞这都不算生气,最多有点不痛快。

     “对不起,”盛萤又重复了一声,“错是我的错,你怪我就行……给自己的伤口止个血吧。

    ” 孟扶荞没动,血还在顺着她的指尖往下滴,剑拔弩张的状态却缓和了许多,孟扶荞又笑了起来,带着点乖戾,“道歉也口是心非。

    ” “对你能用就行了。

    ”盛萤回头,她也在笑,眉眼温温的,血砂从她手腕上绕过去,还是帮孟扶荞抚平了伤口。

     就像盛萤了解孟扶荞,孟扶荞也知道盛萤万事不上心,道歉可能是因为“对不起”三个字能够解决大部分的麻烦,不代表真正悔过。

    旁人兴许会觉得盛萤冷血,不诚心道歉也没什么意义,孟扶荞却无所谓,她本来就是在挑战盛萤的底线,成不成功都是种乐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