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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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越尽力偷听,亦然只得只言片语,不明就理。
于此同时,屋内: 沈父:躲避了这么多年。
大小姐果然还是怀疑到我们,找到我们了。
沈母:小姐她与家主大人生的好像呢。
沈父:放肆!前任家主已经过世。
如今小姐已是夜家唯一的家主! 沈母:是啊,如今咱们的家主唯有小姐一人。
主人他如今已不在了。
沈父:这一天,还是来了,咱们生来命贱,果然是逃不过。
沈母:嗯毕竟早在二十年前,就本应该被家主处死,如今苟活这些时日也算是赚到了。
沈父:既然被找到了,逃到天涯海角也没有用。
只会受到更重的处罚。
不如,明日小姐到来,咱们就认罪,任凭小姐处置咱们这两条贱命吧。
沈母:可是越儿怎么办?他并非家奴,他是无辜的!咱们应该告诉越儿真相!让越儿逃走。
沈父:你以为,逃奴一但被发现,还能再次逃出夜氏的手掌心吗?再说越儿怎么不是属于夜氏的家奴了?咱们当年可都是签了卖身契。
生生世世效忠夜家。
儿子自然也是属于夜家的私物。
只不过是主人的狗罢了。
沈母无言以对。
在A国,部分大家族依然保留着家奴制的传统。
且家奴私有制度依然受法律保护。
毕竟家奴都是自愿卖身。
签定了契约的。
所以与宠物一样,生死自然应全凭主人处置。
命贱如狗。
怎么可能会有资格也像普通人那样,享受到法律保护呢? 对于逃奴,不只家主有权利直接搜捕处置。
若是家主报警,警方自然也会帮助家主搜捕逃奴。
逃奴一但被主人知道下落。
唯一正确的做法,便是乖乖自行请罪,任凭主人责罚完后再行处死。
如此才能赎罪,并得到最轻松的死法。
若是逃奴被找到,还不知悔过,不知认罪。
那么,他们必将承受难以想像的残酷家法。
甚至会比起自行认罪,死法更加凄惨百倍。
在A国,家奴多半从小被训诫。
向来忠心。
极少有胆敢背主逃走的,下贱不懂规矩的逃奴。
对于家奴而言,家主就是天,就是一切。
但是也有少数家奴并非生而为奴,因而保留人性。
例如沈越的父母,原本都是普通自由人。
沈父因为年轻时酷爱SM,又对家奴制度深感好奇。
加上
于此同时,屋内: 沈父:躲避了这么多年。
大小姐果然还是怀疑到我们,找到我们了。
沈母:小姐她与家主大人生的好像呢。
沈父:放肆!前任家主已经过世。
如今小姐已是夜家唯一的家主! 沈母:是啊,如今咱们的家主唯有小姐一人。
主人他如今已不在了。
沈父:这一天,还是来了,咱们生来命贱,果然是逃不过。
沈母:嗯毕竟早在二十年前,就本应该被家主处死,如今苟活这些时日也算是赚到了。
沈父:既然被找到了,逃到天涯海角也没有用。
只会受到更重的处罚。
不如,明日小姐到来,咱们就认罪,任凭小姐处置咱们这两条贱命吧。
沈母:可是越儿怎么办?他并非家奴,他是无辜的!咱们应该告诉越儿真相!让越儿逃走。
沈父:你以为,逃奴一但被发现,还能再次逃出夜氏的手掌心吗?再说越儿怎么不是属于夜氏的家奴了?咱们当年可都是签了卖身契。
生生世世效忠夜家。
儿子自然也是属于夜家的私物。
只不过是主人的狗罢了。
沈母无言以对。
在A国,部分大家族依然保留着家奴制的传统。
且家奴私有制度依然受法律保护。
毕竟家奴都是自愿卖身。
签定了契约的。
所以与宠物一样,生死自然应全凭主人处置。
命贱如狗。
怎么可能会有资格也像普通人那样,享受到法律保护呢? 对于逃奴,不只家主有权利直接搜捕处置。
若是家主报警,警方自然也会帮助家主搜捕逃奴。
逃奴一但被主人知道下落。
唯一正确的做法,便是乖乖自行请罪,任凭主人责罚完后再行处死。
如此才能赎罪,并得到最轻松的死法。
若是逃奴被找到,还不知悔过,不知认罪。
那么,他们必将承受难以想像的残酷家法。
甚至会比起自行认罪,死法更加凄惨百倍。
在A国,家奴多半从小被训诫。
向来忠心。
极少有胆敢背主逃走的,下贱不懂规矩的逃奴。
对于家奴而言,家主就是天,就是一切。
但是也有少数家奴并非生而为奴,因而保留人性。
例如沈越的父母,原本都是普通自由人。
沈父因为年轻时酷爱SM,又对家奴制度深感好奇。
加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