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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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将那些像是重锤或者尖锥一样凿刺进骨血的记忆保存在心底,有意识地去摒弃其他,想靠着那些东西证明自己曾经爱过。

     他确实爱过庄笙,毫无保留地爱过,可那份感情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。

     疯狂的做爱和毫无保留的赤诚已经将他整个人都绞尽,他像是个从未参加过马拉松的年轻运动员,怀着一腔热血兴致勃勃地上阵,却在一开始就挥霍尽自己所有的热情和气力。

     以至于才短短过了十分之一的路程,就已经觉得疲惫和懊悔。

     他有时候会想,要是慢一点就好了,慢一点就不会那么快地感到烦躁了。

     或者干脆就不要碰,因为那一份遗憾和执念,他或许还能够在此后的经年里保持着永恒不灭的向往和迷恋。

     但现在一切都搞砸了。

     他对不起庄笙,他明知道自己对不起庄笙,可停不下来。

     越烦闷就越痛苦,越疲累就越想要挣扎,于是闭着眼干脆选择逃离。

     像个混蛋,像个恶贯满盈的强盗和罪犯,但他没办法改了。

     丧心病狂至极时,他居然也还会在那种痛苦中无理取闹地怨憎起庄笙。

     他明明才二十五,那么风生水起的年纪,怎么玩都还觉得不够,却因为那段相隔十岁的恋爱而永远失去了热情,他明明可以过得更好,如果不去闯进庄笙的世界。

     他这么怨怼的时候其实忘记了,当初是他死缠烂打将庄笙一脚拉进了这滩泥泞,从此再回不到过去。

     那支烟灭的时候季禹回到室内,屋内的狼藉已经被人收拾干净,管家点过淡香的蜡烛,有关于情欲的一丁点气味也没剩下。

     那个他都不记得名字的小男孩走的时候哭哭啼啼,脖子上的红印被他紧紧用手捂着,害怕别人看到,又或许是自己骗自己。

     可惜季禹根本无所谓那些人。

     他开了一瓶酒,一个人在窗边喝了半杯,度数不高,平常喝上几个来回怕是才能有点醉意,但是今天却罕见地有点头昏脑涨。

     他一个人就端着那半杯酒坐到天亮,直到助理打来电话通知他参加今天的会议。

     “你昨天有……” 他想问助理你昨天有送礼物给庄笙过去吗?昨天是他的生日。

     可张开嘴又觉得这种问法很无耻,老板居然要靠助理才能对得起自己爱人的生日。

     “什么?”林校是季禹的高中同学,和季禹认识十几年,跟他待在一起的时间比庄笙还久,和他说话便没那么拘谨。

     “没什么……” “你是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