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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九十年代的大学生,开放思潮刚盛行,听着摇滚,却穿着喇叭裤,要做嬉皮士。

     男生们喜欢黑豹,喜欢唐朝,崇拜窦唯王小波,喝酒喝开心了谁都会嚎两嗓子「人潮人海中,有你有我」。

     韩思农也喜欢唱歌弹吉他。

    但不知为何,或许是天性克制,或许骨子里疯狂因子还未攒足,他对摇滚倒不感冒,哼哼唱唱流行港曲为多。

     正是这份不一样,再加上容貌气质从普通男大学生里脱颖而出,招到不少女孩青睐。

     无论是校园晚会还是歌曲大赛,他收获到的掌声和尖叫,一定是最多最可怕的那个。

     树大招风,猪怕壮,人呢,怕出名。

    韩思农不主动招惹人,上门来招惹他的,肯定有。

     譬如,去上课途中被某社会青年拦下,强词夺理女朋友被他拐走,要好好教训他一顿,他简直莫名其妙,两人信息虽不对称,可拳头还是互相招呼了对方。

     后来那位女主角浮出水面,原来是见过他在舞台唱歌,一见钟情,决定抛弃现任,倒追。

     韩思农真没把这女孩的追求当回事,没感觉没眼缘……再说了,每天都有情书收到手软,哪有那么多精力一一回应。

     女孩感觉良好,以为在韩思农面前晃悠多了,肯定得记住她。

    啧,又是信息不对称闹的。

     想让他记住的人,必须得有鲜明特质,他喜欢不一般的人,带点傲带点独的气质,按现在说法,那得是高岭之花。

     但大学里的高岭之花,通通能下凡,无一例外成为了韩思农女朋友,可大多处不长久。

     身边来来去去了几任系花校花,韩思农不大在乎,合就行不合也别勉强。

     韩思农一边被女孩追捧分手,一边混到了声名鹊起。

    男生们有的崇拜他,想跟他拉拢关系,顺便借他的名头泡泡游荡在他四周的「漏网之鱼」妹子; 有的背地里讥讽他,叫他小白脸、娘们唧唧,质疑他那方面不太行…… 要不然那么多大美女,怎么一个都留不住呢。

    你要是那个行了,妹子不得缠着你,如痴如醉。

     风言风语,撼动不了韩思农。

    他每日穿梭在校园,穿着苏素从香港买来的新款时装,打扮时髦,潜心向学,成绩优异,当上帝的宠儿。

     舞厅和滚轴溜冰场,是那会儿的年轻人聚会热门场所。

    韩思农去是去,平常别人来叫他喝酒,也不拒绝,但相比较而言,他更喜欢去图书馆。

     各任女友一开始还热衷于陪他泡图书馆,后来觉得实在是无聊,扛不住了,天天这么下苦功,无趣至极,那是韩思农深情款款,唱十首情歌都补不回来的。

     二十出头的年轻人,当然要浸淫在爱情的死去活来里,怎么可能这样死水无波,陪着一位读书机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