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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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老天爷真的存在,那它一定毫无怜悯之心。

     不仅带走了莫沉,连他的孩子,也不肯留给我。

     那是一个已经成型的男胎,就在出门前,莫沉还把耳朵贴在我的肚子上,笑着说宝宝在动来动去地跟他打招呼。

     后来的无数个日夜,我脑中总是反反复复浮现这些问题 为什么我们偏偏挑了那一天去医院? 为什么我们偏偏走了那个十字路口? 为什么,偏偏是我和莫沉? 没有为什么,不过是凑巧而已。

     它还有另一种说法,那就是,命。

     从小到大,父母常常骂我是条贱命。

    我偏不信,下定决心要过得比所有人都幸福,以此证明自己命很好。

     在莫沉死去的那一刻,我终于,信了命。

     这就是我的命。

     我彻底地,认输了。

     浑浑噩噩地住院,浑浑噩噩地办葬礼,浑浑噩噩地接受朋友慰问。

     把莫沉的公司委托给他最信赖的老部下,安排好一切,终于有独处机会后,我拿出一把折叠刀,对着手腕毫不犹豫地划了下去。

     幸福,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。

     未曾拥有它的时候,觉得没有也无所谓,可如果得到之后又失去,便会在瞬间被剥夺所有希望。

     曾经为了钱拼尽全力往上爬的我,如今白白继承了一大笔遗产,却再也开心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 人一旦失去开心这个能力,灵魂便会迅速枯萎,凋谢,麻痹,烂掉。

     唯一能让我感受到心脏跳动的,是刀尖划过肌肤之时。

     就在我嫌刀口不够深,打算再来一刀时,房门突然被推开,一个白皙瘦弱的阴郁少年出现在了我面前。

     我们大眼瞪小眼,僵持了好一会儿。

     少年淡淡地看了眼我血淋淋的手腕,开口:“阿姨,我饿了。

    ” 他,就是莫槐。

     第一次见到莫槐,是在我的婚礼上。

     那天我忙着应付各路宾客,站得腿酸脚疼,好不容易抽出几分钟空隙,想溜去卫生间歇一会儿,却看见莫槐正倚靠在门口,指间夹着一根烟,懒洋洋地吞云吐雾。

     我从未见过那样的少年,小小年纪便生得皓齿明眸,五官犹如精心雕琢出来的,带着一股摄人心魄的美,显然是遗传自他的母亲,眉眼间依稀有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