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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是登峰造极。

     不知道纪容辅怎么看。

     我轻易不喜欢唱街灯,连一个人的时候也不唱,太像扮可怜,白毓大概把自身心境代入太多,歌词写的催人泪下。

    其实我小时候一点也不值得怜悯,因为满肚子鬼心思,我小学就开始给我阿姨一家做饭,基本人类能想到的东西我都往菜里加过,反正轮到我吃的时候只剩白饭,伤不到我。

     真是不自量力。

     我这样恶毒的一个人,拿起吉他的那一刻,想的竟然也是把自己的灵魂摊开来给他看。

     人类真是天生的暴露狂,喜欢一个人的极致就是裸呈相见,从肉体到灵魂。

    有时是讨好,有时是献祭。

    其实大家都不过是凡夫俗子,血肉皮囊,掏心掏肺也不过是一团血腥,难道还能变出一朵花来不成。

     我弹完一首歌,纪容辅仍然很安静。

    如果这时候有人路过,大概想的是:这流浪歌手真是饥不择食,抓着一个观众就开唱。

     然后纪容辅夸我:“唱得很好,歌很好,吉他也很好。

    ” 他身量舒展,犹如一棵夏日海滩上的椰子树,枝叶舒展,站着低头看我,眼神真诚,通身不带一点恶意。

    周围风这么大,我却可以嗅到他身上的暖意。

    我浑身的刺又全都萎靡起来,任凭我怎么在内心里鼓动都说不出一句恶毒的话,只能软绵绵说道:“那就好。

    ” 他勾着唇角笑,大概是怕我失望,又重申一遍:“真的很好。

    ” 我低头收琴,说:“现在你知道了,我唱歌很好,自己能养活自己,不用你说什么做什么,这个圈子有这个圈子的规矩。

    ” 他仍然只是微笑,用他一贯深情的眼睛看着我,说:“好。

    ” 我把琴盒背在背上,抬头看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 “那我回去了。

    ” - 其实不是的。

     我唱歌,从来不是为了让他不说什么,不做什么,如果是为了这个,我只要把吉他当烧火棍一样朝他头上挥过去就好了。

     我唱歌给人听,从来只为了两件事,要么希望别人喜欢我的歌,要么希望别人喜欢我。

     纪容辅选择了前者。

     第19章危险 我回到家,洗了个澡,倒头就睡。

     没办法,自信心受挫,不睡不行。

     我向来自诩弹唱一流,高中就会弹吉他骗小姑娘,连Vincent这种一个月要吃一个壮男进补的老妖怪,在我坐在他面前安安静静弹了一首《空欢喜》之后,也沉默许久,之后有将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