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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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这里住过五年,直到五年前遇到洛棠,我才搬到了郊区一些的别墅区,因为这里我哥也偶尔会落脚,不适合金屋藏娇。

     在我被洛棠扫地出门之后,我就搬回了这里。

     我不喜欢搬家。

     我这辈子就搬过三次家,三次都非常狼狈。

     第一次是因为失去了母亲,第二次是被我父亲赶出去,第三次是我老婆不要我了。

     我飞快地冲了澡,吹干了头发,下身黏腻潮湿的感觉终于消失,但是洛棠戳的时候没有手下留情,洗澡的时候我看见我的批好像有点发红,现在还有点火辣辣的痛。

     阿姨已经做好晚饭,但我没什么胃口,草草扒了几口了事。

    吃了五年洛棠做的饭,在这个秋雨落寞的晚上,我现在只想喝他做的鱼汤。

     洛棠现在在哪里呢? 他或许就坐在我目所能及的灯光里,在某一家高级餐厅,在悠扬的配乐声中和晏云杉把酒言欢。

     餐厅的空调开的太暖,他白嫩的耳尖会泛红,脸颊也是,他丰润的嘴唇开合,吐出可爱娇俏的话语。

     洛棠吃到喜欢的东西的时候,足尖会雀跃地踢动,若是坐在他对面,有时会感受到若有若无的触碰。

     这和晏云杉很不一样。

    我至今不知道晏云杉是否喜欢吃一中校门口的那家火锅店,虽然我们每周五晚自习之前都会准点前往。

     晏云杉的皮肤很薄,蒸汽一薰就会透出血色,除我之外见过的人应该不多,他平日始终面不改色(不管是深层含义还是字面意义上的),白玉一样的面颊总是冷艳。

     我和晏云杉认识十六年,在一起六年,分开十年,分开的时日早就超过了见面的时日。

     三个月前他回国的时候,我通过一层层关系知道了他的落地时间。

     航班延误了两个小时,我站在大厅的柱子之后等了很久,直到看到他